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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比特币与比特币区块链?


2020-01-08 来源:区块链——领导干部读本 浏览:1876 作者: 杭州区块链开发

比特币区块链并不是一个单一技术,而是由多种技术组成的一个 集成体。这些技术之前都有,只不过比特币进行了非常机智的融合, 形成了一个有机运行的体系。比特币区块链是一个完全封闭的体系, 只允许比特币这种唯一的数字资产(价值),脱离了现实世界,能够给 人们无限美好的遐想,但却实际上无法解决现实世界的实际问题。比 特币区块链追求的是由全世界不同所有者的计算机加盟共同运行和维 护,不附属于任何国家与法律的一个美好世界,一个理想的社会,形 成了一个具有较强宗教信仰的组织。所以强调“去中心”(即去政府、 去权力、去监管)和“去中介”,实现“人人自组织,人人可发币,人 人自金融。”有人说:区块链的底层是数学逻辑,中层是哲学思维,顶 层是宗教信仰。 实际上,正因为比特币体系过于追求完美,致力于摆脱现有世界 运行体系,反而使其陷入脱离现实、自我封闭的“乌托邦”思维,越是追求完美,就越陷入封闭,就越难以解决现实世界的实际问题,反 而会使其失去实用价值,沦为一种“网络游戏”,更别说能够改变世界、 颠覆法定货币体系。

表面上,比特币区块链实现了去中心、去信任、 去中介,可以点对点自由转让比特币资产等,似乎形成了充分民主法 治、平等自由,不可造假篡改、没有税收和不当费用,没有贪污腐败 等的美好社会,形成了所谓的“信任的互联网、价值的互联网、秩序 的互联网”。但这种“美好的”比特币区块链体系,脱离现实世界根本 无法独立存在,比特币如果不能与现实世界的法定货币兑换,就难以 实现其价值。而要实现比特币区块链的“价值”,就必须与现实世界相 连接,使比特币区块链体系成为以法定货币代表的社会财富转移的一 个中介环节或过渡阶段。

在比特币必须与法定货币兑换,必须加入网络交易平台等辅助环节 才能发挥功能的情况下,就使得比特币区块链区去中心、去中介等特性 反而可能产生严重问题。放在现实世界的大环境看,其货币资产的转移 如果通过比特币区块链体系运行,实际上是增加了中介环节,而不是去 中介,而且由于比特币体系高度匿名,刻意规避监管,难以充分满足反 洗钱、反恐怖输送等方面的要求,反而可能产生很多新的严重问题,很 多有关比特币、区块链的说法都难以成立。 比特币的痛点 不知不觉中,过于追求完美的比特币区块链体系脱离了现实,走向 了封闭,这恰是比特币区块链的根本问题所在。

1. 比特币区块链难以建设一个去中心、民主平等的社会 比特币圈无法实现其宣扬的“去中心”“平等民主”局面:底层代码 维护的核心团队与参与挖矿和运行的主要力量能够发挥更大影响力。受 计算机运算能力的影响,比特币的挖矿和获得,并不是像宣传的那样人 人都有平等的机会,竞争的结果,使得挖矿获得比特币的机会越来越集 中到少数算力强大的矿池或节点上。

2. 比特币区块链“去信任”“去中介”的点对点交易是有严格条 件的 在比特币体系内部,交易双方无须提供身份信息并得到足够权威的 印证,即可进行直接的交易形成所谓的“信任的互联网、价值的互联网、 秩序的互联网”,但这都隐含了一个重要前提,就是所有的人都参与到同 一个比特币区块链网络平台;平台上运行的只能是比特币,而不能是比 特币以外的其他资产或价值;比特币从其产生的源头就得到网络系统严 密的验证和记录,难以造假或篡改。因此,比特币需要在一个“干净”, 基于比特币区块链网络平台的环境。 如果交易双方不足同一个网络平台上注册,不同平台的规则又不统 一,这种点对点交易就难以实现。而现今数字货币鱼龙混杂,平台众多, 使得比特币区块链难以实现广泛含义上的点对点交易。

3. 比特币区块链只是比特币产生和汇划的封闭系统,实际功能 有限 现实世界的资产或价值很难推送到这一体系上运行。即使能够推送 上去,如果没有一套非常严密的线下印证体系,确保所推送资产的合法 性、真实性、准确性,一旦有虚假的东西推送到比特币区块链体系上, 其运行体系再严密都无法逃避“以讹传讹”的结果。如果严格局限于比 特币区块链体系内,基于比特币产生的规则,它甚至连用比特币发放贷 款或投资应该产生的利息或红利都解决不了,将严重影响金融的发展和 功能发挥。要发挥比特币体系的功能,就必须将比特币兑换成法定货币, 并将比特币体系作为现实世界资金汇划的一个过度环节或新的中介环节。 而这就需要比特币体系与现实世界实现连接,从现实世界大环境看,其 结果不是去中介,而是增加了中介。

4. 比特币网络交易平台并不是比特币体系内在组成部分,不是 去中心的 随着比特币等网络数字币与法定货币兑换需求的扩大,出现了专门的 网络数字货币交易平台,为数字货币兑换,特别是为那些不愿意参与挖矿, 却愿意参与比特币等数字币炒作的人提供专业服务。但是,这种与法定货 币的兑换或交易的专门平台,只是比特币区块链体系的外挂系统。这些交 易系统并没有完全受到比特币区块链体系的约束和保护,也没有得到金融 监管足够的有效监管,交易平台的运行及其存放的资产是存在风险隐患的。 所以我们要明确一个概念,比特币区块链体系和比特币交易体系是两个不 同的概念,而现在很多人却总弄混着两个概念,给了投机者收割韭菜的机会。

5. 比特币区块链体系过于强调“去中心”,反而影响其效率、成 本与监管,比特币区块链体系要实现“去中心”,就需要大量外部计算机接入 并共同运行。这样,加入的计算机节点越多,在比特币的挖矿与转让 需要全网广播、验证、分布式处理等的难度就越大,其“挖矿”过程 需要消耗越来越大量的能源,甚至会造成环境污染。法定货币外挂交 易平台的处理程序繁杂、效率很慢、成本很高。更重要的是,如果加 入比特币体系这样一个完全抵制或规避国家监管的中间环节,法定货 币的流通就可能完全失控,被恐怖分子、毒品贩子、网络黑客、金融 骗子等利用。

6. 过于追求去中心化、充分的民主自由,实际上就会脱离现实 在人类社会中必然存在个别利益与公共利益的矛盾和统一,只有在 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情况下才能使个别利益最大化得到根本保障。在当今 世界仍然是以各个国家主权独立和自治为基础架构,国家之间相差悬殊 的情况下,设想建立一个“去中心”、无政府的网络世界和超主权的世界 货币,完全摆脱现实世界国家法律的约束,去建立一个去中心化,独立 于国家概念的网络平台同样是不现实的。

7. 比特币难以成为真正的货币 比特币在设计上就是模仿黄金,总量限定,而且挖矿越来越难,产 量分阶段逐步减少,以期消除人为过多投放的可能性,并为比特币升值 创造巨大想象空间。但高度模仿黄金设计货币体系的思路,本身就是货 币设计理念上的一种倒退,是不能成立的。黄金等贵金属曾经长时间作 为货币,但正因为其强烈的自然属性,使其供应量难以与经济社会发展 的实际水平,特别是可交换社会财富的规模相适应,容易造成日益严重 的通货膨胀,或者是通货紧缩,币值剧烈波动使货币难以有效发挥价值 尺度的功能,最终必然被可以进行数量调控,能够保持货币总量与可交 换社会财富规模基本吻合(社会物价综合指数相对稳定)的主权货币或 法定货币所取代。黄金退出货币舞台是必然选择,不可能再退回去,重 新成为货币。 同时,比特币尽管模仿黄金,但仍不可能成为真正的“数字黄金”。 黄金作为一种受人追崇的自然物质(贵金属),其本身是具有真实使用价 值和价值的。但比特币却纯粹是一串网络系统产生的加密数字或数码, 并不是自然物质,一旦离开比特币体系,就没有任何价值。

8. 网络数字币 ICO 存在更多问题 随着区块链及比特币、以太币等网络“数字币”的升温和价格上涨, 也催生了很多“区块链创业公司”及其相应的山寨币或分叉币。这些“区 块链创业公司”由于概念新、时间短,经营业绩难以达到 IPO 的监管条 件,于是,在一些参与“炒币”的资本运作者的推动下,出现了专门以 网络数字币首次发行并募集热点网络数字币(主要是比特币、以太币, 而非法定货币,从而规避非法集资风险)为主要特征的 ICO 集资方式。 但这些 ICO 大多没有得到监管部门的有效监管,其实际运行存在很多暗 箱操作、内部炒作,虚假宣传、恶意传销的成分。由此可见,ICO 的出 现影响极大,看似为区块链创业提供了新的融资方式和渠道,实际上重 点是用于炒作数字币,面向公众募集资金(而非私募),但严重缺乏必要 的规则和监管,很容易产生非常严重的金融和社会问题,甚至将区块链 的发展引入歧途。

区块链的发展应跳出“比特币区块链”范式

1. 唯有跳出“比特币区块链”的思维和范式,区块链发展才能 实现自我“救赎” 必须清楚地看到,比特币只是区块链应用的一个成果,“比特币不等 于区块链”。区块链是多种技术的集成,比特币只是区块链多种技术整合 的一种形式,还可以有不同技术的多种组合形式。因此,区块链的发展 必须跳出“比特币区块链”的思维和定式,不必过于追求理想化,转而 脚踏实地、实事求是,注重运用相关技术解决现实世界的实际问题,并 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充分发挥区块链的积极作用。

2.“去中心”只是比特币区块链的特点,并不代表所有的区块链 都必须是去中心的 去中心,并因此需要吸引大量外部计算机加入,形成计算机“公有 链”共同运行,不一定是区块链的必要内容。区块链也可以在私有计算 机群上中心化独立运行,或者吸引一定的合格参与者加盟,形成由加盟 者计算机组群共同运行的半中心化“加盟链”运行体系。 3. 比特币等网络系统内生“币”,与区块链并不是密不可分的 如果不追求“去中心”,就不一定需要像比特币这样的激励机制,就 可以转变区块链的运行重心:从聚焦于“挖矿”产生“数字加密货币”, 以及这种“数字资产”的转让认证和记录上,而放弃对资产合法性、真 实性、准确性,以及交易双方身份的真实性、准确性的验证,形成完全 脱离现实世界的网络封闭环境,转变为强化对资产合法性、真实性、准 确性以及交易双方身份的真实性、准确性的验证,而不再需要开发和运 行系统内生数字币(“虚拟资产”),进而将区块链融入到现实世界之中, 真正解决现实世界的实际问题,并充分满足国家法律和监管要求,避免 成为非法交易、恐怖输送等的工具。

总之,完全拘泥于“比特币区块链”范式,并无多大价值和发展空间, 区块链的发展需跳出“比特币区块链”的思维和范式。 (本文是中国银行原副行长王永利在清华大学的演讲,略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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